诉讼离婚的法律知识要点之举证须知
一、证明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(一)证明原、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,如结婚证、婚姻关系证明书、户口本以及身份证。
(二)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。
(三)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,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。
二、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
(一)如涉及家庭暴力,应提交法医鉴定,提出证人。
(二)如涉及吸毒、赌博行为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;涉及行政处罚、刑事犯罪的,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。
(三)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,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、子女出生证、居住证明、相片或居委会、村委会、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。
(四)因重婚、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、实施家庭暴力、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
三、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
(一)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,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,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。
(二)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,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。
四、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
(一)证明有房产的,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、缴款发票或出资证明。
(二)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银行帐号、开户行名称;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股东代码、资金帐号、开户的证券机构名称;证明有车辆的,应提交行驶证、车牌号。
(三)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,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、出资证明等。
(四)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,除提交借据以外,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。
(五)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,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。
五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,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。
城北区隶属于青海省西宁市,位于西宁市西北部,东与城东区交界,西与湟中县为邻,南与城中区、城西区隔湟水河相望,北与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和互助土族自治县接壤。东西长约23千米,南北宽约5~10千米,总面积为137.7平方千米。2010年,全区常住人口299002人,有汉族、回族等30个民族。2013年,城北区辖3个街道、2个镇,区政府驻朝阳街道朝阳西路;全区生产总值193.18亿元,同比2012年增长14.2%。民国初期为324个村寨。其中,属现城北区管辖范围的有十五个村寨,即马盐庄(马家庄与盐庄)、西杏园(附张小庄、祁家庄、宋小庄、韩小庄)、郭家庄(附小泉儿庄)、上朝阳图(“图为清朝乡与自然村之间的一级行政建置,即行政村。附魏家庄、郭家塔儿庄)、下朝阳图(附寺台庄、林家庄)、陶家寨、三其堡(附魏小庄、杨小庄、新庄)、宋家寨(附魏家庄)、陶大堡(附晋家庄)、陶小堡、汪家寨(附乙其庄)、吴忠(仲)堡、八郎(巴浪)堡、双苏堡(附田家庄、杨家湾庄)、下孙堡(附小寨、孙家沟、小庄)。